这种状况一般出现在摩擦桩,而且桩基比较深的情况。因为在桩基设计计算时,桩身的弯矩越往深处弯矩越小(土的抗力与作用产生平衡),当达到一定深度,弯矩变为零(甚至由于土测压力的作用下,弯矩图会出现反弯点,反向弯矩也会出现一个最大值,不过这个最大值相比桩基上层的弯矩微不足道)。当桩身越往深处,几乎无弯矩作用。而桩身配制的主钢筋,主要的是抵抗桩身弯矩作用,加强桩身混凝土的强度,所以越往深处弯矩越小,主钢筋可以减少(不能突然减少,只能慢慢减少).
承受轴向荷载的灌注桩,其纵向钢筋是构造钢筋,一般情况不经荷载计算,它与箍筋组成钢筋笼,起约束混凝土横向膨胀变形作用。
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4.1.1 灌注桩应按下列规定配筋:
1
配筋率:当桩身直径为300~2000mm时,正截面配筋率可取0.65%~0.2%(小直径桩取高值);对受荷载特别大的桩、抗拔桩和嵌岩端承桩应根据计算确定配筋率,并不应小于上述规定值;
2
配筋长度:
1)端承型桩和位于坡地、岸边的基桩应沿桩身等截面或变截面通长配筋;
2)摩擦型灌注桩配筋长度不应小于2/3桩长;当受水平荷载时,配筋长度尚不宜小于4.0/α(α为桩的水平变形系数);
3)对于受地震作用的基桩,桩身配筋长度应穿过可液化土层和软弱土层,进入稳定土层的深度不应小于本规范第3.4.6条的规定;
一般荷载不大的桩,规范里没有一律要求全部到底,而是由设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