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起诉的程序怎么走

2025-12-17 1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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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立案、受理;
2.送达、举证、通知开庭;
3.开庭。关于庭审流程一般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
具体的程序可以细分为:
(1)宣读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询问是否回避等;
(2)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3)被告就原告所说的内容发表答辩意见;
(4)原告举证(出具证据原件等);
(5)被告对原告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6)如被告也提交了证据,则被告举证后,原告进行质证;
(7)法官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原、被告作回答;如有必要,可以在法官询问后向对方发问;
(8)原告、被告发表辩论意见:总结陈词,论述观点等;
(9)双方作最后的陈述;
(10)法庭会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及调解方案、诉讼费由法院退回还是由被告径付等问题;
(11)开庭完毕,各方签署开庭笔录;
4.判决:开完庭后,如无意外的话,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作为原告,收到的判决内容一般包括:支持全部诉讼请求;部分支持,部分驳回;全部驳回。对于不满意的一审诉讼结果,可以考虑是否上诉;
5.生效、执行。

回答2:

法律起诉的程序申诉副本和其他相关证据。起诉书应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主张,事实和理由;证据、和法院的名称。当事人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告人数,将起诉书副本抄送。如果确实难以提出申诉,则可以提出口头申诉,并由人民法院记录并通知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