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强制执行已过去一年半了,这种情况会不会无法执行?

2025-06-01 05:47: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实际情况,对于强制执行,并不会存在无法执行的情形,即使经过法院的执行,仍未偿还债务,但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这个不会不了了之的。
你已经入住,并且有了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你享有这所房子的所有权。现在只是登记手续未办,基本上不影响你行驶权利的。安心住下去吧。登记手续什么时候办不来不重要。
你有生效判决确认,且已申请执行,房管部门和开发商都清楚判决事实,能排除房子被他人所有的可能了。不用担心的。慢慢办就好。
按法律程序是必要开发商给他先办房产证,然后过户到你名下才行。不过看看和开发商协商能不能直接办到你名下。

回答3:

执行庭这种事多了,如果你有门路可以走走执行庭的关系或许会好办多,或者直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不过上级法院也可能会让原审法院继续执行,你要有心理准备!

回答4:

已经立案了,就不会不了了之的

回答5:

你的描述不清楚.
【只得于2012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时间已过去一年多了,每次去问执行法官,他都说因为这套房子被告自己的房产证都没有办出,所以执行有难度,还说当初打官司,应该将开发商一起告上去。上个月,叫我们去签字确认执行进度,执行法官竟然说,他没看清楚申请材料,说我们只提了叫被告还清这套房抵押贷款的申请,没有提要求被告配合过户的申请。】有无笔录?有无裁定?
【于是,我们又到法院重新提了申请。都过去一年多了,每次去问都说在办,结果现在才发现申请都没提】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