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内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如果无法补缴的,公司应当向员工赔偿应当补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是法定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之一,如果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经济补偿金,是会得到法律支持的。
不可以的!
待试用期结束后继续上班的话,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追缴试用期期间相应的社保等法定保险费。
要看你想主张什么赔偿呀
补缴社保?还是以没有足额缴费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你先自己想清楚要什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