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公和一个女的生活在一起12年了,但是两个人一直没有结婚证。

2025-12-18 04: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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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新《婚姻法》规定,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管同居多少年,都只是同居关系。所以那个女的及她的子女,没有任何权利获得你老公公的遗产和补偿款。
2、你的老公公在遗嘱中指定那个女的及其子女有继承权,那么他们就有权利获得指定部分的遗产。
你的老公公也愿意将部分拆迁补偿款赠送给他们,那么他们也可以获得指定部分的补偿款。以上都属于捐赠关系。

3、【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就是按照大家约定俗成的人情来规则化、细则化的条文。所以,将心比心的话,你们直系亲属也应该同意将部分遗产和款项赠送给她们母子。毕竟人家在你老公公晚年中一直在照顾他,给了他亲情和感情。如果一个老人每人照顾,非常的可怜和凄惨,甚至可能很早就去世了。

回答2: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就你所述,应该是2000年左右住在一起的,由于未办理结婚手续,应当属于同居关系。没有继承权。

回答3:

生活在一起12年

也就是从2001年开始的

由于中国法律从1994年开始就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
所以他们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那女的和她的子女不能继承公公的财产(除非公公有遗嘱指定要给他们)
如果公公的房子拆迁的话,她们也不能拿到补偿款(除非公公自愿主动要给他们)

回答4:

1.关于财产继承问题:依照《继承法》非婚生子女也有继承权,她 的子女能继承财产,她没有继承权。

2.拆迁问题:她的子女能拿到补偿款,如果房产是她和你老公公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也按共同财产处理,她就能拿到补偿款。
3.国家法律规定,94年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他们同居在一起是在94年后,所以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回答5:

看你老公公有没有遗嘱、以及遗嘱有没有说要那女的继承他的财产了,如果没有,那女的没有继承权,拆迁的话,也拿不到补偿款。
事实婚姻要求双方必须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就要有同居行为,你公公与那女的不是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