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主送区政府,虽然教育局是双管单位,但是在财政上,是由区政府财政支出,如果是教育业务计划,主送市教育局。
修改的第1条是对的。但第2条修改只有部分正确。报主管部门解决要以请示文种上报,函用于平行文或不相隶属单位间的行文。 属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应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很好理解,就是本单位归谁管,有问题就向谁请示。如某中学属教育局管,那你中学有问题就请示教育局处理,教育局不能处理的,再向它的主管部门如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