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第八条 下列货物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等项目达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符合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二)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的采购; (三)国家资助的科研课题项目;
(四)政府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的选择; (五)政府投资项目组建者的选择;
(六)道路、供水、电力等由国家垄断或者控制的设施或产品经营权的选择。
第九条 符合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医疗设备、药品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科研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标准,但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总投资额一千万元以上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的选择; (六)总投资额一千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组建者的选择; (七)年经营额一千万元以上道路、供水、电力等经营权的选择。
根据如上,在150万以下可以不招投标
4. 听董大弹胡笳声兼寄语弄房给事 .百度.2015-05-27[引用日期201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