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工伤(类似的法院已经判决)。理由:我国法律目前虽然还没有大专院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按工伤认定处理的明文规定,但这种认定符合国务院于2003年4月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宽泛工伤范围,同时也符合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险保障机制的要求。二、刘某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学校与实习单位,连带承担赔偿责任。三、人社部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做出明确的解释,将学生实习纳入工伤范围。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购买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