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大学耍朋友家长该不该给钱?

2025-12-18 03:22:2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认为可以适当给一些。大学生需要在交际、游玩方面有一定花销。

全国部分地区大学生生活费参考标准 

普通型生活费:1000-1500元
生活费如果有1500元一个月,在大多数城市的学校,满足日常消费肯定是没问题的,还会有一些余钱用来购买其他东西。
1500元钱的生活费,在目前大学生中比较普遍,属于一个正常水平,但是也不能大手大脚的去消费

回答2:

要看给多少,如果儿子给女方买奢侈品、高消费、过奢侈的生活那就不要给了。学生还是量力而为好,以后自己挣钱想怎么养女朋友就怎么养女朋友,父母也不要太宠孩。
适当多给点,定个数,其他就别管了。

回答3:

严格说大学是读书,学知识的地方,而不是耍朋友浪费的地方。好你儿子耍朋友,就应自己负,担费用。或自己去挣钱。学业才是他需要做的。

回答4:

法律上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义务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并在生活上给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等,这是父母对子女所负义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和物质保障,不因父母离异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此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仅限于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对接受大学以上学历教育的子女,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家长也是自愿支付的,但从法律上而言,父母履行的只是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不具法律强制性,子女可以直接向父或母本人主张,父母也可根据意愿确定是否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回答5:

给生活费就好了,你要养成习惯了他一有女朋友就会找家里要钱,对他个人来说不好。但是还要看你个人如果你心疼儿子那就看m的了,生活费适当加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