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第十八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其次,该问题中律师的行为明显不妥,当事人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门举报。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律师法》以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
(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规定的;
(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代交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的有效凭证的;
(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
(五)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代理律师没给收据是对的,他应该给你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规机打发票。
委托律师正规的一般应在律师事务所签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律师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钱一般应支付至律师事务所的账户,并出具发票。
不对,必须有事务所收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