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妻去世。剩下很多钱。我该给谁

爱妻去世。剩下很多钱。我该给谁
2025-12-17 03:15: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妻子的遗产处理:
  1,如果妻子生前立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2,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妻子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4,被继承人的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之一,先分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5,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6,如果遗产分配发生纠纷的,按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二,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既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那么这笔钱就是

您的, 那么您可以把这笔钱给孩子,分配

一些给双方父母,或者做一些公益好事也

是可以的。

回答3:

献一些爱心吧!

回答4:

继续

回答5:

你没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