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看你在那边的职务呀?如果在你自责之内,或者说你们订立的合同里有明确说明,在你在职期间东西被盗,你是需要负一定法律责任的话,那应该要赔偿。 不过如果你能证明,你已经尽力了,没有过失、没有故意,不应该有你赔偿。毕竟这个东西不是你能控制的。
我觉得赔你肯定得赔,土政策既然很早就有了规定,而且当时你也没有异议,在没有证据(如合同)证明你不应该负赔偿义务的话,就得依照习惯(这里就是土政策)。现在就是赔多少的问题,基于你的情况,我觉得你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以减少赔付金额。
你能说明你尽了职责,没有失职,如正常工作时间没有擅离岗位等,不要赔的。像你说的情况,一天24小时,不可能要你赔的,就是告到法院也不会支持,但你要能说明你没有过错
不应该由你赔偿,你最多只能算失职,公司丢了东西应该报警解决。
如果单位要你赔偿你可以去做民事调解。
你签订的合同上面有丢了东西就要负责人赔偿这一条吗?如果有,你是一定要赔偿的,毫无疑问;如果没有,那么即使公司逼你赔偿你也不需要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我介意你和公司经理
好好协商,把责任讲清楚。